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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1+X数字化管理会计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考核站点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0/09 12:39:50

各试点院校、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推进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职成厅函〔2019〕19 号)文件要求和数字化管理会计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整体工作安排,拟组织开展数字化管理会计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考核站点遴选工作。请各试点院校积极申报,现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秉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自愿申报、相关单位推荐、培训评价组织审核的程序予以认定。

2.申报单位须为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试点院校,具有相关职业技能认证考评工作经验。

3.申报单位须具备开展数字化管理会计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考核的管理团队、场地和设施设备等,具体要求见《数字化管理会计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考核站点建设标准》(附件1)。

二、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按照考核站点遴选要求自愿申报,提交如下支撑材料:

1.《数字化管理会计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考核站点申报表》(附件2)(须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和法人代表签章(字));

2.申报单位的考核场地环境以及配套设施设备的照片。

三、申报流程

申报单位按照考核站点遴选标准要求,填写《数字化管理会计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考核站点申报表》,然后登录教育部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信息管理服务平台-试点院校业务平台(https://vslc.ncb.edu.cn)“考务管理-考核站点”模块,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在“其他佐证材料”处上传《数字化管理会计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考核站点申报表》、考核场地环境以及配套设施设备的照片。

上海管会教育培训有限公司将组织技术专家分批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审核结果将在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信息管理服务平台自动生成,申报单位自行登录查看,上海管会教育培训有限公司不再进行名单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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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院校业务平台-考点申报页面截图)

四、申报时间

申报系统持续开放,请计划组织学生考试的试点院校不晚于考试报名开始前7天通过教育部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信息管理服务平台进行申报。

五、联系方式

考核站点申报过程中如有任何疑问,请拨打服务热线400-6566-770,将有专门工作人员解疑答惑协助完成考核站点申报。

 

附件1《数字化管理会计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考核站点建设标准》.pdf

附件2《数字化管理会计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考核站点申报表》.docx

附件3《关于组织开展1+X数字化管理会计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考核站点遴选工作的通知》+公章.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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